一、照明光
卖场的基本照明,即在卖场的顶端均布灯光,以均匀的照亮展示商品,在这种自上而下,平均照度的灯光下,商品的立体感、质感和色彩,大体上营造良好的视觉感受。
二、形象光
主要指局部照明,意在突出商品独特的色彩、材质、显现商品的价值等等,以局部的照明将商品的形象或设计概念,生动地呈现在顾客的眼前,以吸引视线,感染情绪,打动人心,进而起到促销的作用。
三、气氛光
展示效果的气氛体现,气氛光的设计需要特殊的照明组合,或特殊的彩色光源,也可以借鉴舞台美术与舞台照明的某些手法,以达到设计的效果和目的。
四、导向光
引导视线的照明,导向光设计具有暗示作用,使消费者驻足观望,将目光集中在某区域的主推产品从而提高销量。